本想買塊沒有防腐劑的營養麵包,結果卻買來了一堆困惑。北京市消費者朱先生在超市買了一塊進口麵包,到家才發現,不僅麵包味道有點酸,包裝上註明的保質期居然長達一年。“平時買的麵包保質期也就三五天,為什麼這種麵包保質期能這麼久?”記者調查發現,類似這種超長保質期的麵包品牌不止一個,併在北京市多家大超市出售。然而,無論是超市售貨員,還是國內經銷商都說不清楚具體原因。(8月12日《北京日報》)
  面對進口麵包超長的保質期,無論是超市售貨員,還是國內經銷商都說不清楚具體原因,這讓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怎麼保證,難道進口麵包質量真的好到保質期能夠長達一年而不壞,不論是銷售商、經銷商還是食品安全監管部門,都需要給消費者一個科學的、有說服力的說法。
  一般而言,麵包在進入中國市場前都通過了海關等部門的檢疫檢驗,但是即使通過了相關部門的檢驗,保質期期限長短並非食品進口環節所檢查的內容。國家質監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對進口食品保質期的檢查,主要是查看它進入中國時是否還在保質期限內。而進入中國後的時間,卻成了監管疏忽的空白。
  根據我國《食品安全法》第62條,進口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但是記者查詢了國內多個品牌的麵包包裝,這些品牌的麵包主要執行的標準是GB/T20981。這份標準雖然適用於麵包產品,並且列出了麵包在產品分類、技術要求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與展賣等多項規定,然而,對於保質期期限的內容,這份國家標準卻沒有提及。
  不僅在麵包產品所執行的國家標準中找不到關於保質期的規定,同時食品的保質期也是廠家自己說了算。保質期不是國家統一規定,而是企業自己根據產品保質實驗的結果自行界定。不同的產品成分、不同的殺菌條件、不同的包裝方式、不同的儲藏溫度,都會導致不一樣的保質期。
  面對如今食品安全易糞相食的危機現狀,面對一些食品生產廠家屢屢塗改生產日期,面對食品造假事件的層出不窮,《食品安全法》的國家標準竟然對保質期的規定語焉不詳,給了食品生產企業以最大的自由權,如果食品生產企業缺乏道德自律,怎麼能夠生產出合格安全的食品,怎麼能夠讓消費者放心食用?
  國產食品的保質期竟然像一個鬆緊條,可長可短,這也就難怪食品生產者喜歡鑽法律規定的空子了,進口食品自然也就會渾水摸魚,將保質期寫的越長越好,看來,很有必要修改《食品安全法》中有關保質期的規定了,否則,麵包一年的保質期甚至更長的可笑事情還會發生。
  文/魏青  (原標題:進口麵包一年保質期,不可笑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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